為什麼精神病「好番」後還要食藥呢?

在精神病復原概念中,很多人誤解「藥物治療」的角色。這個誤解很普遍,原因可能是在很多其他疾病之中,例如肺炎,病人應該繼續治療直至病菌被消除,當病菌已被消除時,病人便應停止服食抗生素。停止服藥似乎成了肺炎康復的指標。

對於精神病患,很多時即使病徵完全消退,病人重拾狀態去應付工作及生活,但精神科醫生會建議繼續藥物治療一段時間 (維期數月甚至數年) 。為什麼「好番」還要食藥呢?原因是即使同一藥物,在治療中不同階段的角色都不同,在病徵已醫好後,藥物的角色便為了鞏固康復。事實上,利用持續的藥物治療去鞏固復原,並非精神科治療獨有。例如,一些癌症即使屬於早期,在手術治療後,醫生亦會讓病人持續服食藥物以鞏固復原,減低病發風險。

大部分精神病是由壓力而引起的腦部損傷所造成。精神科藥物能促進腦部受損部位的修復,糾正腦部化學物質的失衡。當隨著大腦受損部位功能恢復,病徵便會消退。但由遺傳因子在腦部某些部位所引起的脆弱性仍然存在,再加上,導致上次病發的壓力來源很多時會重現,這兩個因素均構成病發的風險。所以,持續的藥物治療提供了一份保護,鞏固復原,大大減低病發的風險。

在日常生活上,我們很多時都會採取一些保護措施,以維持健康及防止再一次生病,例如一些人比較容易曬傷,所以每之戶外活動時,都會搽防曬用品。又例如一些人容易着涼,所以每次進入商場或戲院都會加穿一件外套。這道理就和採用藥物治療來防止病發一樣。

參考資料:青山醫院精神健康教育資料